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的公告,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欧宝新材,871291)及其相关负责人陈泽强和黄华芳因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欧宝新材在2023年6月和9月与中国农业银行开平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涉及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达1亿元,约占其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98.09%。然而,欧宝新材未能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和5月才进行了相关审议并公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陈泽强作为时任董事长和总经理,黄华芳作为首席财务官兼信息公开披露负责人,对此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部门提醒有关人员应吸取这次的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和法规的学习,确保依法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相关方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